有很多接纳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及针对残疾人而开设的庇护劳动工场,都会存在“假用工”这样的行为,说白了就是让残疾人有挂靠,让残疾人“居家工作”,实际上是让残疾人在家里面就能够“不劳而获”,这是用人劳动,而并不是慈善行业,单位包括庇护劳动工场雇佣残疾人,让残疾人“不劳而获”,这成什么了,明显就是为残疾人提供“救济金”。分明就是把残疾人给培养成了真正的残疾—心理残疾。对于接纳残疾人就业存在“假用工”这种行为,望应该加大惩治力度,发现一例,惩治一例。接纳残疾人就业,还有庇护劳动工场不要跟慈善划等号,不应该是让残疾人可以不来上班,也就是“居家工作”,提供“救济金”。残疾人要的是自食其力,而并不是有“假用工”行为的用人单位包括庇护劳动工场为残疾人提供“救济金”。

张艳党组书记、理事长
市残联
尊敬的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用人单位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缴纳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发放工资的认定为单位残疾职工。残联不支持虚假用工行为,如发现有此类情况,请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虚假用工查处是劳动监察部门职权。劳动监察部门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
2023-11-01 14: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