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黄岛开发区维多利亚湾十期5号楼现已交房,已入住。但是因为开发商欠税等问题,税务机关给限额了,导致开发商无法给房主提供全额的购房发票。导致没有办法按照正常流程办理房产证。现在根据,国家发布的自然资发【2021】1号文件。
关于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的问题
房屋已销售且已入住的住宅项目,开发单位未按出让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以及将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按商品房对外出售但未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或者开发单位欠缴税费的,可报经地方人民政府同意,按照“证缴分离”原则,在有关部门追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税费的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我们已经具备证缴分离现实条件。想要去不动产交易中心申请证缴分离,请问应该怎么办?请相关领导给予答复。

丁树更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民您好,感谢关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经落实,因维多利亚湾项目建设单位青岛融创游艇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对其开具发票进行限制。目前,西海岸融创专班已向税务部门协调,相关情况可咨询西海岸融创专班(0532-86993056)。
2026-05-18 1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