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大崂路949号是划拨方式的规划公园绿地,现在使用权人把地租给一家公司在开办所谓的“临时”大集和“运动公园”足球场。一是现状实际用途违反了控规和绿地专项规划,二是划拨用地用来经营收费营利,土地使用权人把收来的钱交给土地所有人(国家)了吗?足球场属于体育类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公园属于生态休闲类公共服务设施且应配建侧重于老人和儿童的体育设施且占地面积不能超过地块面积的15%,因此现在的两个用途都是违法的(临时不是借口,临时到底临时多久?)。请自然规划部门核查两个违法事宜,协调督促李沧区和园林部门落实控规和专项规划。

石磊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依据市政府批复的《李沧区李村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南崂路以北、芙蓉峰路以西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土地权属为李沧区九水街道办事处侯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落实,近期我局未收到办理该地块有关规划许可手续的申请。涉及规划执法事宜,您可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咨询。
2026-05-12 0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