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5年2月1日凌晨两人致轻伤一级和轻微伤及鼻中隔弯曲,上午我到市北区辽宁路派出所报警。2025年2月10日辽宁路派出所给我被伤害案立案通知书,2025年3月28日两人被取保候审,从案发至今我未能有任何的补助与道歉,我多次区里信访,都是让我签字说要解决,至今未果。现今求助调查并追究责任,感谢

李昌党委委员、副局长
市公安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针对您反映的被伤害及相关信访诉求,我局已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查,相关处理结论已向您进行沟通解释。如您仍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可与辽宁路派出所联系:66575720。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6-05-18 1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