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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市民政局与青岛蓝谷管理局发函对接,告知其正确路名,并督促蓝谷管理局抓紧时间将滨海公路路牌改为滨海路

匿名用户 2026-05-19

图1:原“滨海公路”已于2011年命名为“滨海路”

图2-图3:蓝谷管理局一直非得说是“滨海公路”,实际上标注的“滨海公路”路名牌早已更名为“滨海路”了,英文BINHAI Rd也印证了此说法;

请市民政局与青岛蓝谷管理局发函对接,告知其正确路名,并督促蓝谷管理局抓紧时间将滨海公路路牌更改为滨海路,回复请告知完成时间,请按照答复时间进行。

盛梅党组成员、青岛市慈善总会专职副秘书长

市民政局

网友您好!按照《青岛市地名管理条例》等规定,民政部门负责城区市政道路命名的受理和审核,由青岛市政府批准。经核实,青岛市政府未在即墨区命名过滨海路。

《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等设施的命名、更名,应当根据情况征求所在地相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您所说的即墨区的“滨海公路”在道路属性上属于公路。感谢您对地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6-05-29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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