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某市属国有企业存在经营管理混乱、干部调整频繁、长期拖欠中小企业合同款项、新官不理旧账、甚至强制要求供应商按三至五折结算等严重问题,国资委有何监管措施能够督促清欠,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与本市营商环境?

杨超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市国资委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国资国企工作的关注。为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市国资委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谁欠款、谁清偿、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加快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同时,建立健全投诉线索快速办理机制,加快加力推进投诉线索化解。
2026-06-09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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