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集体鱼塘、机动地对外承包,村干部未公开招标直接发包,集体“三资”账目不公示,该向哪个部门投诉监管?

宋晓党组成员,市农科院党委书记、理事长
市农业农村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等。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可向所在镇(街道)经管部门反映。
2026-07-09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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