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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依法拆除原岞山路垃圾转运站遗留建筑

匿名用户 2026-07-12

副局长您好,此前我在政务平台咨询汇泉广场北广场原岞山路垃圾转运站遗留建筑拆除事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答复,依据2017年批复的《八关山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法定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

如今垃圾转运站早已整体搬迁,这座建筑不再具备环卫使用功能,同时规划明确此处不能用作商业用途。建筑紧邻汇泉广场核心景观标识,割裂整片水杉林和草坪,违背八关山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相关管控规定,严重破坏前海地标整体观感。

希望市城管局能够统筹协调市南区相关部门现场实地踏勘,推动尽快拆除这座闲置建筑,恢复地块原本完整的草坪林地风貌。

王博彤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城市管理局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落实,市太平山、浮山公园建设整治指挥部2024年研究决定,原岞山路转运站项目作为太平山中央公园配套设施使用,已不属于环卫设施。相关问题建议咨询市南区政府。感谢您的参与。

2026-07-24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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