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建华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市税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关注!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第(一)项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2026-07-16 15:54
用户评分
平均分0.00分
累计评分0人
我的评分 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