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充力党组成员、副主任,市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市卫生健康委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
根据《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器官移植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青医保发〔2025〕9号)要求,我市院前急救相关项目收费标准如下。
一、院前急救费:100元/次。
二、救护车转运费:基价40元/车次,里程费5元/公里(往返)。
在救护车转运过程中,高层无电梯需人力转运的,三层收费60元,每增加一层加收费用30元。急危重症需要使用ECMO、有创呼吸机等生命维持系统带机转运的,按照“救护车转运费 相应设备治疗价格项目”计费。
2026-07-23 15:28
用户评分
平均分0.00分
累计评分0人
我的评分 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