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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分配援助律师后,如果对律师服务不满意,通过什么渠道投诉、申请更换律师?

匿名用户 2026-08-03

辛琦党委委员、副局长

市司法局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援助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受援人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并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法律援助人员。根据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受援人有证据证明法律援助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法律援助人员。根据上述规定,如您有相关证据证明法律援助人员未依法履职的,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并向指派律师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更换律师,由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后决定是否更换。具体可拨打83880011或81608755进行有关情况反映。

2026-08-04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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