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图2:市民健身中心内部道路体育一/二/三/四/五号路路名牌:
①“No. 1”之间应规范空一格(参照图3市外办意见);
②“一/二/三/四/五号路”应该按照“一/二/三/四/五路”翻译成1st/2nd/3rd/4th/5th(角标形式);
③“体育”应按照专名翻译成拼音“Tiyu”而不是按照运动项目通名翻译成“Sports”(参照 “香港中路”翻译成专名拼音Xianggang而不是Hong Kong);
应改为:Tiyu 1st/2nd/3rd/4th/5th Road;
之前相关部门答复25年4月完成整改,请市体育局督促相关部门拍摄整改之后照片并在回复上传

蔡全记党组书记、局长
市体育局
感谢您对体育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相关问题,我们已向青岛市民健身中心反馈。市民健身中心将在系统性维护时统一进行相应调整和优化。
2026-08-17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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