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门供地后,对土地利用、建设、竣工验收监管方面有哪些规定?如果开发商施工中超占红线用地,应该怎么处理?是罚款并补缴出让金呢?还是可以调整用地红线?依据有哪些或者应遵循何法何规?

庞兵锋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 根据我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青自然资规字〔2020〕74号),各审批部门为事中事后监管的第一责任主体,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要求加强日常巡查。巡查过程中发现违法建设的,第一时间告知行政执法部门及时予以查处。
2026-08-20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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