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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农村地区快递代收点额外收取取件费,这个合理吗?

匿名用户 2026-08-27

局长,部分农村地区快递代收点额外收取取件费,这种违规收费现象如何监管,市民发现后该如何举报?

徐光辉党组书记、局长

市邮政管理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邮政管理局的工作。根据《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等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门户网站、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明显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地域、服务时限、营业时间、资费标准、快件查询、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事项。

企业对不能提供服务的建制村、社区等区域,不应以超过派送范围或经营困难等为由,强行向收件人加收快件派送费;收件人自取快件时,无正当理由不得向收件人收取额外运输费或保管费,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货到付款的除外)。如您发现快递违规收费行为,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反映,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核实处理。

2026-08-27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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