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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撤场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26-07-14

今年5月底,即墨区恒大悦珑台小区物业撤场,不再为小区服务。今年来,在青岛及全国多个大城市都有部分物业公司主动“告别”,因缴费率低、成本上涨等问题不得不退出小区。随之而来的是种种问题,如电梯停运、垃圾无人清运等,居民人心惶惶。请问这种现象为何会出现,城管部门有没有相关文件方案和切实举措,解决和防范物业撤场的问题?您对此有何建议?

王博彤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城市管理局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物业企业撤场主要受物业费收缴率偏低、运营成本上涨等多重因素影响。针对部分小区突发失管问题,《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突发失管状态时,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确定应急物业服务人,提供垃圾清运、电梯运行等维持业主基本生活的服务事项的应急服务。应急服务期限不超过六个月,相关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应急服务期间,同步组织业主共同选聘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衔接。您如果还有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可拨打我局电话82881721反映,感谢您的参与。

2026-07-24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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