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您好!
金茂悦府二期原规划配套一所幼儿园于2024年交房时启用,但未能兑现。后来区政府于2024年公开承诺资金已解决2026年建成并投入使用,随后承建部门进场开建但很快停建。广大业主先后诉求幼儿园建没,先是答复资金走审批流程,走完后即续建。后于25年下半年回复是出生率下降幼儿园建成后无法运营,且周边幼儿园资源丰富不再建幼儿园。近期业主再次诉求,回复计划临时改变用途(待定),但不会是教育方面,土地仍未教育用地。既然规划的教育用地性质未变但实际已计划改变非教育方面用途,这种作法合规吗?
国家明确规定,城镇幼儿园服务半径不超300至500米,原规划金茂悦府一二期配套一所幼儿园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现在答复不再建幼儿园,并且引导小区幼儿去距离我小区2公里左右的海安幼儿园,路途遥远单程步行20多分钟且路口很多,绝大部分又是老年人接送非常危险。请问这种改变民生规划的决策合规吗?
小区为改善型,绝大部分为年轻人具经济条件不错,生育愿望非常强烈,二胎率非常高,部分计划三胎,出生率远超全国,有关部门不做调查、不做统计就做出不建幼儿园的决定符合现实情况,这符合我党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优良传统吗?随意地改变民生问题合适吗?
目前,小区幼儿只能到崂山、李怆区入托,咱市北的幼儿借读其他区市拉动经济,这合适吗?

刘青梅市北区委副书记、区长
市北区政府
居民朋友,您好!金茂悦府二期原规划配套幼儿园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项目,前期因政策调整,市相关部门确定项目不再列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投资计划,项目目前无资金来源。下步,我区将与市级相关部门保持沟通,继续争取市级资金支持,同步评估项目周边教育资源及公建配套设施配置情况,结合资金情况论证该地块后期建设方案,为周边居民提供更优质的生活环境。也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