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领导,我们是市北区金沙路28号2013年的小区,在交付的时候每层的管道井里就有供热计量表,十多年过去了为什么一直没有启用计量收费,供热的热量就白白浪费了,建议尽快查明原因使用计量收费

李树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青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您好,感谢您对能源集团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关于您反映的供热计量问题,经落实,市北区金沙路28号国隆金海山庄由青岛国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未按照《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意见》(鲁政发【2011】26号)、《关于新建居住建筑用户供热计量装置专项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价格〔2010〕86号)等文件规定缴纳供热计量装置专项费用,自行安装供热计量装置,且不具备远传使用功能,不具备分户计量条件。现需开发建设单位尽快进行整改,具备使用条件后开展后续工作。如果您还有供气、供热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可拨打能源集团24小时服务热线96556,也可通过“青岛能源集团”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集团范围内服务事项,感谢您的参与。
2026-10-27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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