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邮政管理局 问题

徐局长,请问圆通公司让没有经营快递营业许可的企业从事圆通快递寄递,合规吗?不合规的话能关停吗?

匿名用户 2026-08-27

徐光辉党组书记、局长

市邮政管理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邮政管理局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照本法规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取得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发现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从事快递业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您可将有关问题线索通过12345等途径反映至我局,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026-08-27 14:43
用户评分
平均分0.00分
累计评分0人
我的评分 0 分
我要评分

主办:青岛市政府办公厅  青岛日报社承办:青岛日报监督互动中心  观海新闻  青岛新闻网

扫描关注公众号

提交成功

等待嘉宾答复…

错误提示放这里

0/50

提问类型

0/1000

* 最多上传3张照片,1个视频

上传视频
上传图片